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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业绩论英雄凭德才坐位置——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经营者薪酬激励机制探讨
引用本文:李艳.以业绩论英雄凭德才坐位置——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经营者薪酬激励机制探讨[J].决策,2012(2).
作者姓名:李艳
作者单位:和众上道管理咨询机构
摘    要:"文化产业",是指由文化产品的工业化标准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界定的—系列活动.从2000年以来,我国便将文化产业的振兴作为未来经济发展的战略动力之一,国家"十二五规划"更是明确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在这一政策背景的支持下,到2010年已陆续有几十家文化企业完成改制并顺利上市.此类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共同特征体现为:首先,文化产业大多数为国有性质,企业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同发展为追求目标;其次,国有属性使其在某些业务、市场领域具备一定的垄断性,来自市场竞争的压力不足,内部经营者的危机意识不强;第三,企业改制后,管理仍带有一定的计划经济体制,管理体制的现代化、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尤其是对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问题日渐突出.管理先进的企业,尤其是文化产业内的标杆企业已开始着手建立经营者业绩评价系统及相对应的薪酬激励机制.本文正是以理论结合案例的形式,探讨文化上市企业薪酬激励机制的建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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