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儿童学前教育 惠益福利机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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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慧河.发展儿童学前教育 惠益福利机构儿童[J].社会福利,2012(6):4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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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慧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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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郑州市儿童福利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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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儿童学前教育,是指对0~6岁儿童,特别是3~6岁儿童的教育,既包括正常儿童的学前教育,也包括对残障儿童的学前教育。在福利机构中开展儿童学前教育,一是形势发展的需要。在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强调:“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促进社会公平,是人民政府的职责。加快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逐步拓展社会福利保障范围,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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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正常儿童 学前教育 福利机构 社会福利事业 人民政府 保障范围 温家宝总理 残障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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