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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乐龄”事业
引用本文:丽萍.新加坡的“乐龄”事业[J].老友,2006(12).
作者姓名:丽萍
摘    要:1994年8月,新加坡通过了一部新的法律:《赡养父母法》,将赡养父母这个人伦道义上的责任,上升为每个公民必须遵守、执行的法律。尊敬老人、赡养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早在2000多年前,孔子就把父行父道、子行子道("父父子子")列为"仁政"的主要内容之一,同时把"老者安之"当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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