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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贿赂”惩戒刑罚化探析——以法律与道德之关系为视角
作者姓名:李健   朱忠   王燕
作者单位:1. 西南大学,法学院,重庆,400716
2. 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检察院,江西,信丰,341600
3. 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重庆,400716
摘    要:在当下我国的贿赂犯罪形势日趋严峻,大案要案频频发生,其方法、手段也日渐多样化的情形下,我国刑事立法把贿赂犯罪的贿赂物限定在财产性物质上其弊端日渐显现.权色交易已不属于私德范畴,而是属于公德范畴并纳入到法律调整范围.将性贿赂入罪虽存在定罪量刑、取证、证明等方面的重重困难,但是,这是立法技术问题,不能以技术操作的困难来否定立法价值.

关 键 词:贿赂物  公德与私德  公共利益  权色交易  廉洁性  性贿赂  刑罚化  法律与道德  关系  视角  legal  Analysis  morality  laws  relationship  立法价值  技术操作  问题  立法技术  取证  定罪量刑  存在  入罪  调整范围  公德范畴
文章编号:1672-0598(2008)01-0098-04
修稿时间:200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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