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会计年度对年报审计质量的危害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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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丽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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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五联会计师事务所,浙江杭州3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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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一直采用统一的历年制会计年度,即会计年度起止日期与公历年度起止日期相同,1999年10月31口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通过了新修订的《会计法》,于2000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第十一条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正是由于中国所有公司的会计年度被人为限定在了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使得所有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都必须在次年的4月30目前完成,这不仅极大的危害了年报审计的质量及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而且还会导致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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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会计年度 审计质量 年报审计 危害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公历年度 《会计法》 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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