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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摘    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对污染源的有效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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