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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应统称职工以岗定人设薪
作者单位:攀钢物资处
摘    要:在国家机关实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同时,企业人事管理工作中也出现了许多新的变革,如竞争上岗的开展,人员流动性的加大,用人形式的多样,职工性质的变革等。企业人事管理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求深化改革,创造一个既能满足企业需求,又能发挥职工个人才能的舞台,真正达到有利工作、有利职工积极性的提高。笔者立足冶金企业的实际,就企业内统称职工,以岗定人设薪这一问题谈点看法。一、职工"职别"的不合理性及取消职工"职别"的必要性当我们参加工作或调动单位的时候,都要填一张"职工登记表"。其中有"职别"一栏。职别,代表着职工是干部身份或工人身份。干部,是管理者,坐办公室的;工人,是被管理者,干活的。这一概念几十年来一直深深地扎根在我们的头脑并应用于实践中,使我们用人时往往要把能力和才干放在职别之后来考虑,以职别来决定职工的岗位和收入。对工人来说,就算你具有相当的学识和一定的才能,需要你当管理者或技术人员之前,过去要办理提干或转干手续,现在要办理"聘干"手续。否则,即使你坐了办公室也享受不了干部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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