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WTO规则建构现代化行政行为体系 |
| |
引用本文: | 张治荣.按WTO规则建构现代化行政行为体系[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25(5):92-94. |
| |
作者姓名: | 张治荣 |
| |
作者单位: | 宁夏教育厅,学生处,宁夏,银川,750004 |
| |
摘 要: | WTO的基本原则和具体的贸易规则对我国政府的行政行为提出了新的要求:维护贸易的公平性,依法行使经济管理职能,坚持行政行为的公开透明,行政行为的时效性,强化行政监督。反观我国政府的行政行为,无论从政府行政行为的整体结构来看,还是从行政行为的方式来看,抑或是从行政决策的特征来看,与WTO的要求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为此,我国政府必须从构建现代化的行政理念、调整行政权力结构、完善行政运行机制等方面入手,按WTO规则建构现代化的行政行为体系。
|
关 键 词: | WTO 行政行为体系 现代化 |
文章编号: | 1001-5744(2003)05-0092-03 |
修稿时间: | 2003年6月16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