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对现实主义创作方法,曾有过长期的讨论,虽然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对于我国文学史上现实主义创作方法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它出现在什么时代?它的文学理论成熟于哪个时候?它与积极浪漫主义创作方法有何区别?这一系列问题并没有得到完全解决。今天重新探讨这些问题,我们觉得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探入: 首先,要克服以往讨论中存在的偏向:一、不能拘泥于恩格斯的定义。恩格斯在给哈克纳斯的信中,对现实主义创作方法所下的定义提到“要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这主要是对欧洲十九世纪现实主义小说和戏剧的创作经验所作的科学概括,而不是一切国家、一切时代、一切样式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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