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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文明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证
引用本文:徐慧萍.法制文明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证[J].东南学术,1996(5).
作者姓名:徐慧萍
作者单位:福建社会科学院
摘    要:十四届五中全会以来,党中央一再强调“必须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要把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为了切实贯彻这个方针,需要做许多工作,其中加强、加速法制建设,使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法制化、以法建设的轨道,是关键的一环。一、法制化不仅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而且它本身就是文明社会、文明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早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邓小平就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话中强调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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