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日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比较及其对我国股份制改造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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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国良.中美日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比较及其对我国股份制改造的启示[J].南京社会科学,2000(Z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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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国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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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南京21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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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人治理结构制衡着股份公司中所有者与经营者的权利与利益。不同的国家由于社会背景不同,文化习俗不同,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也各有特点。美日两国的法人治理结构尽管各有区别,但其共同点是终极产权明晰,它是法人治理结构存在并发挥作用的前提。中国股份制企业要立足于产权制度的改造,建立一种外部监控与内部约束共同治理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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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人治理结构比较 约束与激励 内外部共同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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