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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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闵春雷.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问题研究[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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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闵春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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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吉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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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1BFX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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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中的主要问题,在于该规则适用范围的模糊性、程序启动的艰难性、庭审证明的形式化及裁判程序的滞后性。故应从遏制刑讯、强化职权及尽早排除的原则出发,对上述问题进行厘清和解决。对非法证据应做狭义理解,对它的排除是基于证据能力而非证明力的排除,瑕疵证据不同于非法证据,二者有本质的区别;应克服非法证据证明形式化及证明标准的虚化问题,严格掌握证明标准;确立独立前置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提倡在庭前会议中解决非法证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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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证据能力 重复供述 瑕疵证据 证明规则 庭前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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