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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监察机构刑事司法职能研究
作者姓名:徐晓庄
作者单位:驻马店市公安局法制处,河南驻马店,463000
摘    要:明代的监察机构体系包括监察御史、六科给事中以及地方总督、巡抚和行省提刑按察司及其分司.该机构各部门在分别独立行使行政监察职能同时,分别独立行使刑事侦查、刑事审判、执行刑罚、刑事司法监督等刑事司法职能,因此在明代刑事司法体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关 键 词:明代  监察机构  刑事职能  明代  监察机构  刑事司法体系  作用  司法职能  司法监督  执行刑罚  刑事审判  刑事侦查  监察职能  行政  部门  分司  行省  巡抚  总督  六科给事  监察御史  机构体系
文章编号:1003-0751(2008)02-0190-04
修稿时间:2008-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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