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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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勤.试论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J].中国劳动,2003(12):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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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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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惠州市公职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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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1年4月30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以下简称《解释》)和2002年4月1日起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以下简称《规定》),均对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问题作了规定.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的不平等地位,使劳动纠纷案件中的有关双方举证责任的分配和承担问题尚待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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