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自治型遗产旅游地公地悲剧及其治理——以民族村寨型景区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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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北明,雷蓉.社区自治型遗产旅游地公地悲剧及其治理——以民族村寨型景区为例[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4(2):150-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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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北明 雷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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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贵州财经大学旅游经济与管理研究院;2.贵州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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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族地区遗产旅游地利益机制构建研究”(12XMZ070)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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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遗产地旅游开发过程中存在的"公地悲剧"现象是遗产资源公共物品的性质所决定的。由于遗产资源本身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奥斯特罗姆认为社区自我组织和自治的多中心制度是更为有效的制度安排。文章分析了民族村寨型景区的公地悲剧现象,并从博弈论的视角入手,指出社区自治型遗产旅游地的制度设计应从"制度规制"、"精英治理"以及"外界援助"等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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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遗产旅游地 社区自治 公地悲剧 博弈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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