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全民所有制企业劳动产品的归属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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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萱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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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革的讨论中,有人主张必须把全民企业的资产按每个劳动者积累的劳动分给个人,建立所谓“劳动者个人所有制”以取代全民所有制,理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劳动产品是劳动者创造的,应该归还劳动者。在探讨怎样才能改变承包制企业的短期行为,促使企业重视扩大再生产时,不少人主张,要明确规定企业以留成利润增添的生产资金归企业所有,实行企业的二元所有制,理由也是,这部分留利是企业职工创造的,所有权当然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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