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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则告示的辩论
引用本文:信达.对一则告示的辩论[J].青春男女生.妙语,2006(10).
作者姓名:信达
摘    要:特拉福德参议员对会议提议起草的南方公园入口处的一则告示提出异议。那则告示是:“除非牵着,否则,不得把狗带进该公园。”他指出,这则告示并不能阻止游人在进入公园后把爱犬放开。会议主席:“你认为怎么样的措词才恰当呢?参议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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