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家庭农场经营体制的四大特色——以信阳市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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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庆爽.河南省发展家庭农场经营体制的四大特色——以信阳市为例[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62-6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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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庆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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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许昌学院法政学院,河南许昌46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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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青年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法律保障制度研究——以家庭农场为例”(2013-QN-008);2014年许昌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软科学)“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法律保障制度研究——以家庭农场为例”(1405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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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的信阳市,在改革过程中积极培育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体制,并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四大经验。即稳步推进土地流转,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打下坚实基础;确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融资功能,为家庭农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金融支持;积极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家庭农场提供综合服务;成立"土地银行",解决农户的后顾之忧,实现农户与家庭农场的双赢。四种具有地方特色的做法,使信阳市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体制走上了良性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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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家庭农场 经营体制 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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