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伦理之“常”与作品生命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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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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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大学文学院,辽宁沈阳11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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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2年辽宁省教育厅重大人文社会科学专项项目“历史转型与中国当代文学思想理论研究”(ZW201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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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学伦理是从对文字符号的阅读、领悟转化而来的伦理体验,伦理观的传递主要是由作家的伦理意识、作品的伦理形象、文字的伦理表达来完成的.作家的伦理意识既要啮合于现实生存伦理,又要在这实存中提纯出伦理之“常”;伦理形象往往因承载思潮、观念、习俗等诸多元素而善恶模糊,可以导致“多靶向”的流传;伦理叙事是用文学性语言说出的别样话语,它并非是训诫与说服,却承载着训诫与说服的功能.文学要在生活常态之中寻求伦理的超越,才能完善文学的功能指向,使文学作品的艺术生命得以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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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伦理意识 伦理形象 伦理叙事 作品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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