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起到终极:法治自由价值核心地位的理论证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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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昌宇.从源起到终极:法治自由价值核心地位的理论证成[J].北方论丛,2011(5):160-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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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昌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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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大学法学理论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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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当代中国法治国家构建的理论根基”(编号:08D025)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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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法治观念的源起到法治实践的终极价值旨向,人类一刻也未曾离开过自由理想的支撑。法治自由价值核心地位的理论证成依赖于四个基本要素:人的自由精神、法律、自由权利和人类的终极理想。法治作为一种社会生活实践过程,人的自由精神是其产生的动力之源,法律通过制度形式确认人的自由理想,是自由现实化的基本途径,以法律为载体的人的自由权利是法治的核心内容,在终极意义上法治追求人的自由和谐与全面的发展。在法治的价值序列中,自由既是法治的元价值,也是最高层次的价值,其他价值从属于自由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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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价值 自由精神 法律与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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