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聘请香港督导作为机构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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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映民,李获.东莞将聘请香港督导作为机构顾问[J].中国社会导刊,2012(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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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映民 李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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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记者从广东省东莞市民政局获悉,东莞将以督导小组的形式,聘请相应数量的香港督导作为东莞社工机构的顾问,对一线的社工进行“传、帮、带”。据了解,过去几年,香港督导在东莞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起到极其关键的作用,他们对相对年轻的一线社工进行传、帮、带,为东莞构建起督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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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督导制度 东莞市 香港 顾问 机构 社会工作 民政局 广东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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