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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生未毕业提供劳务应当受法律保护
摘 要:
济南一位读者来信咨询:我是一名职高的学生,19岁,明年6月份将从职高毕业,现在学校已经安排我们进行实习。前两个月某公司通过学校联系到我,同意我毕业后到其单位工作,并要求我目前在该单位实习。我于今年9月8日被招聘进入该公司工作,职务为市场顾问,负责开发行业市场,双方约定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1200元,转正后,工资提高到2100元。
关 键 词:
法律保护
提供劳务
毕业
学生
应当
行业市场
读者来信
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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