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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生态治理主体的利益异化分析
引用本文:闫永斌.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生态治理主体的利益异化分析[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2(4):52-56.
作者姓名:闫永斌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苏州215123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2009年度重大项目,苏州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摘    要:地方政府、乡镇企业和农民是农村城镇化进程中最重要的生态治理主体。他们在生态治理过程中有不同的利益表达:地方政府的自利行为统一于生态治理的公利行为中;乡镇企业的社区责任要求其承担起社区的环境责任;农民则要求实现生存权利和发展利益的统一。但是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这种利益表达出现了异化:地方政府的自利性的膨胀导致其生态治理公利行为的狭隘化;乡镇企业的社区环境责任逐渐淡化;而农民的发展困境则导致了农民对地方生态利益的短视。正是这些利益异化行为导致了生态问题的日益严重。

关 键 词:农村城镇化  生态治理  利益  异化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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