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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族立法 搞好散居少数民族工作——贯彻实施《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述评
作者姓名:向志良
摘    要:<正> 湖地省是多民族的省份,除汉族外,还有土家、苗、侗、瑶等少数民族335万人,其中有57万多人散居在全省各地,(5万人散居在城镇或郊区,52万多人聚居在湘南、湘西北等边远山区),做好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是在全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十分重视这项工作。1981年,省委、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杂居散居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1982年,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杂居散居少数民族工作的决议》,1984年,省委批转了省人大常委全党组《关于检查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杂居散居少数民族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几年来,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帮助散居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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