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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荟萃
引用本文:萤雪.文摘荟萃[J].人才开发,1998(5).
作者姓名:萤雪
摘    要:北京人才市场6类人员不得流动 《文汇报》日前,北京市府通过并颁布了《北京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其中规定有6类人员不得流动。 这6类人员是:1.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经从事国家机密工作,尚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3.国家和该市重点工作、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尚未完成规定任务前,未经单位同意的;4.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委派的管趣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任期内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的;5.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合同或者办理辞职、调动手续的;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流动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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