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海上国际犯罪的船旗国管辖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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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邵维国.论海上国际犯罪的船旗国管辖原则[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47(6):7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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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邵维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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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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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项目(O5SFB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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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学术界关于对船舶上犯罪的刑事管辖权根据,主要有属地原则、属人原则、登记国管辖原则、专属管辖原则等观点。这些观点不但存在理论错误,与实践不相符合,而且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矛盾。船旗国管辖原则是解决此类犯罪管辖权根据的唯一正确选择。公海普遍管辖原则是船旗国管辖原则的补充。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相关条款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矛盾,应当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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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海上国际犯罪 船舶上犯罪 刑事管辖原则 船旗国管辖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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