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理论中作为自悖谬的“矛盾”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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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森林. 论社会理论中作为自悖谬的“矛盾”概念[J].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 42(3): 6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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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森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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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哲学系,广东,广州,510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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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为中山大学广东发展研究院项目99XA720003号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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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自反性现代化理论角度重思辩证法的中心概念“矛盾”。在简要考察了波普尔、海尔布罗纳、詹姆逊、阿多尔诺、艾尔斯特、吉登斯的“矛盾”观之后,提出自己的看法矛盾是一种现代自悖谬性和自否定性,与外推空间和总体性密切相关;从历史意识中拯救辩证法,是马克思开创但尚未完成、因而需要我们在更广阔视野中继续开拓的哲学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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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矛盾 自悖谬 外推 |
文章编号: | 1000-9639(2002)03-0067-08 |
修稿时间: | 2001-12-20 |
View on the Concept of "Contradiction" as Self-paradox in Social Theori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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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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