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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分为三”的若干思考-兼与庞朴先生商椎“中庸的形态”
引用本文:周德义.关于“一分为三”的若干思考-兼与庞朴先生商椎“中庸的形态”[J].湖南社会科学,2002(6):141-145.
作者姓名:周德义
作者单位:周德义(湖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湖南师范大学兼职教授)
摘    要:一分为三是人类认识世界的最普遍的规律.一分为二是一分为三的特殊表现形式.一分为三是一分为多的一般表现形式.认识应该包含着矛盾着的三个方面,即是"认识的主体-认识的中介-认识的客体".主体通过中介来认识客体."一"与"三"的关系概括为三种不同的表达形式"一生二,二生三"式;"天人合一"或对立统一式;"一而三,三而一"式."一"与"三"可以是真实的绝对的存在,也可以是虚有的相对的存在,还可以是亦实亦虚的存在状态."一"与"三"的关系,可以是直线关系;也可以是平面的关系;还可以是立体的关系.(AA-Aa-aa)n可以作为一分为三之模式来解释事物的存在及其相互关系.一分为三有着自我独具的范畴.运用一分为三,对事物的认识可以表示为"过份--中庸(适度)--不及".中庸形态有四种或六种表示方式.庞朴先生"凭借两端认识中间"的中庸四态、否定用"中间"表示中庸和用ABC分别表示三者及其相互之间关系的认识,值得商榷和修正.

关 键 词:一分为三  基本规律  中庸形态  (AA-Aa-aa)n
文章编号:1009-5675(2002)06-1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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