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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外文化交流中的主体意识
引用本文:何国瑞.论中外文化交流中的主体意识[J].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93(6).
作者姓名:何国瑞
摘    要:文化即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含物质文化、人身文化和精神文化。文化交流即不同人群关于人化产品和人化活动的互换互往。中外文化交流远在春秋战国时就已开始。直到17、18世纪,我国文化一直处于交流中的主动地位,大为西欧文化精英所崇拜。此后一个时期则处于被动之中。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新时期以来,我们进入了交流的最好时期.要取得交流的最好效果,关键在于建立健全的主体意识。主体意识有不同层次和不同性质的分别。总结历史经验,我们必须排除“死守传统,盲目排外”和“鄙弃传统,西化崇洋”这两种病态的主体意识,当前主要注意后者。我们要站在中国人民的本体上,一手伸向传统,一手伸向外国,既吸取又给予,做到中为外用,洋为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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