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青苗法利率纠误
作者姓名:陈析
摘    要:王安石制定的青苗法,年利率是40%,一定时空范围内,还超过二分之息,并未有低于40%的记载。最近,有人依据《文献通考》、《续资治通鉴长编》、《长编纪事本末》和《宋会要辑稿》有关史料,推算出“除元丰四年不仅无息而且亏本外,元丰三年和元丰六年的利率为13.7—26.5%”(见《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4期《关于王安石变法研究中的几个问题》)。其实,《文献通考》等史书所载,原文是这样的:元丰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