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沪、渝公民法律素质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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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瑜琳.京、津、沪、渝公民法律素质比较[J].社会科学论坛,2009(10):4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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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瑜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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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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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素质是指公民所具有的法律意识、具备的法律知识以及所实施的法律行为等方面体现出来的素质,法律素质是现代公民必备的一种基本素质。京、津、沪、渝四个直辖市公民的法律素质现状如何,相比之下哪一个市公民的法律素质更高,四市公民各自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法律行为在哪些方面存在不足等等,是本文关注的主要问题。亦希望对其他地区有所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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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民法律素质 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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