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犯概念检视——一个被忽视的刑法学基本概念的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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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开骏.结果犯概念检视——一个被忽视的刑法学基本概念的比较研究[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6(2):9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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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开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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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院, 北京 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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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的结果犯是指构成要件中规定了构成要件行为和结果的犯罪,与犯罪停止形态没有直接关联,立法规定结果犯体现了结果无价值的倾向;我国刑法理论的结果犯是指结果发生为犯罪成立标志的犯罪,是犯罪成立意义上的犯罪类型。结果犯的结果,有的根据法规范特征可以得到简明判断,有的需要进行实质的犯罪论解释。结果犯作为行为犯相对应的犯罪类型,只有犯罪成立与否的问题,不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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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结果犯 行为犯 犯罪成立 犯罪停止形态 |
收稿时间: | 2009-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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