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S最惠国待遇制度探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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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白艳.GATS最惠国待遇制度探微[J].社会科学研究,2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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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白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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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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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服务贸易总协定》是一个总体框架性法律文件 ,对最惠国待遇制度的规定并不具体 ,因而服务贸易中的最惠国待遇制度不仅在范围、内容和适用方法上与货物贸易的最惠国待遇存在区别 ,而且在其适用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其中的几个术语亦需要澄清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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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立即” “无条件” “原产于或来源于” “任何其他国家” “同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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