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功能新探 |
| |
引用本文: | 徐长玉.公有制功能新探[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21(4):17-19. |
| |
作者姓名: | 徐长玉 |
| |
作者单位: | 延安大学政法学院,陕西,延安,716000 |
| |
摘 要: | 公有制功能的传统观点不仅没有经得起实践检验 ,在理论上也是站不住脚的。但公有制不具有传统观点意义上的功能 ,不等于公有制没有功能 ;相反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 ,公有制在弥补市场缺陷、实现政府目标、维护社会经济稳定运转等方面 ,具有无与伦比的功能。对公有制功能的重新定位 ,包含着重要的政策含义。
|
关 键 词: | 公有制 功能 市场缺陷 政策含义 |
文章编号: | 1007-9882(2003)04-0017-03 |
修稿时间: | 2003年2月5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