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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的物质定义要不要“修改”
作者姓名:陶德麟
摘    要:<正> 近来不少刊物和学术会议对如何以现代科学成就丰富和发展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理论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大家抱着推进辩证唯物主义的研究工作的愿望各抒己见,切磋琢磨,空气很活跃。列宁的物质定义(即见于《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第二章第四节中的那个为大家熟知的论断)是这场讨论的焦点之一。有些同志主张修改列宁的定义,主张修改的理由则有种种不同的说法。管窥所及,主要的有这样一些: (1)这仅仅是从“认识论”的角度下的定义,没有涉及“本体论”的问题,作为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定义是不完备的;必须在这个定义之外再下一个“本体论”意义的物质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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