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政府对官员的流徙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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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付开镜.魏晋南北朝政府对官员的流徙惩罚[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9(2):1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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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付开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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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师范学院法商学院 广西南宁53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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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魏晋南北朝各国流徙其官员,多让其远离敌国之境。政府流徙其官员,并没有确定流徙的期限。官员在流徙过程中,常会受到赦宥。有些流徙者在流徙中为政府所杀。各朝政府在适当的时候,会起用被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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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魏晋南北朝 流徙 流徙期限 |
文章编号: | 1003-2134(2008)02-0015-05 |
修稿时间: | 2007年12月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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