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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政府对官员的流徙惩罚
引用本文:付开镜.魏晋南北朝政府对官员的流徙惩罚[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9(2):15-19.
作者姓名:付开镜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学院法商学院 广西南宁530001
摘    要:魏晋南北朝各国流徙其官员,多让其远离敌国之境。政府流徙其官员,并没有确定流徙的期限。官员在流徙过程中,常会受到赦宥。有些流徙者在流徙中为政府所杀。各朝政府在适当的时候,会起用被流者。

关 键 词:魏晋南北朝  流徙  流徙期限
文章编号:1003-2134(2008)02-0015-05
修稿时间:2007年12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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