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跨行政区划管辖刍议:基于历史经验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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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晖.监察机关跨行政区划管辖刍议:基于历史经验的分析[J].领导科学,20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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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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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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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监察机关跨行政区划管辖,是中国历史上国家治理的一条重要经验。它既可以保证监察权由中央集中统一行使,免受地方的干扰,也可以保持监察官员的独立性、公正性,防止他们与行政官员合谋串通。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可以借鉴这条成功经验,充分利用现有纪检、司法、军队系统的有利条件,吸收相关方面体制改革的成果,通过监督、调查和审理三大职能部门的跨行政区划管辖,来实现监察委员会的跨行政区划管辖,发挥监察权的最大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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