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我国民法典应规定的基本原则体系
引用本文:刘士国.论我国民法典应规定的基本原则体系[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2):59-63.
作者姓名:刘士国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 法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摘    要:将要制定的我国民法典,必须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出发,总结民法通则的立法经验,理顺民法基本原则的逻辑关系,重新构筑民法的基本原则体系。本文认为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应由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尊重社会公共道德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及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等五项原则构成。

关 键 词:市场经济  民法典  基本原则
文章编号:1001-9839(2000)02-0059-05
修稿时间:1999年12月29

On the System of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s to be Provided for in the Civil Code of P. R. China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