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言官反腐沉浮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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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明伦.明代言官反腐沉浮警示[J].决策探索,2014(4):9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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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明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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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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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明代言官主要由都察院御史和六科给事中组成,以执掌言路、司职监察为职责,是明代反腐监察的主要力量。为了王朝的长治久安,明代赋予言官广泛而重要的职权,诸如规谏皇帝、弹劾百官、按察地方等。大凡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衙门、从皇帝到百官、从国家大事到社会生活,都在言官的监察和言事范围之内,使明代的历史深深地打上了言官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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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言官 明代 反腐 沉浮 长治久安 社会生活 国家大事 给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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