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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质之美
引用本文:陈国雄.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质之美[J].河南社会科学,2007,15(4):18-19.
作者姓名:陈国雄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    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并把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概括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五个方面,其中"村容整洁"的提出意味着把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的问题放到了重要的位置。尽管"村容整洁"这一提法已经内在地蕴涵了对新农村景观建设的审美要求,但是它并不常常成为人们关注农村环境问题的焦点。事实上,审美方面的问题长期以来一直被视为经济增长、生产发展的附庸,这导致了我国农村的乡土人文景观的大面积破坏。时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在各地热烈开展,如何在农村建立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活方式,让农村的生活景象充满美感,应是我们考虑的问题。编者认为,美不美应当成为衡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败的一个重要标准,而新农村建设中的哪些地方需要建设美,正是本期笔谈关注的话题。

关 键 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特征  美学视野  美学要求  和谐发展  新农村建设  组成  和谐社会
文章编号:1007-905X(2007)04-0013-07
修稿时间:200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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