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国文化思想体系中没有现代政治学意义的权利概念。“权”“利”分离甚至互相对立。“权”的原初意义为称锤,其衍生义为判分正误、当否的原则,谁对“原则”有支配权,谁就是有“权”者。在儒学理论体系个‘权”(判分正误、当否的原则)唯一归属于上天。但是,在实际上,“权”归属于皇帝反过个封建统治者阶级。皇帝和封建统治者阶级以此“权”裁定天下万事,有“权”也最有“利”,“权”“利”实际上是统一的。人民则表面有权,且须以此“权”去排斥“利”,实际上就既无“权”也无“利”。因此,人民要有权利,就必须同时拥有“权”(判分正误,当否及利益划分是否合理的原则)与“利”。“权”利分离必然导致人民权利的整体性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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