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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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晓辉.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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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晓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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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根据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需要,来确定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研究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基本出发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具体包括: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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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法 法的体系 法的部门 经济关系 市场管理关系 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企业组织管理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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