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的司法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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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伟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的司法认定[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6(4):1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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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伟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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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大学 政法学院,河北保定,07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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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自2011年5月1日起实施。本次刑法修正案范围之广、内容之多、力度之大,均是前所未有的,尤其是修正案在刑罚结构调整、刑罚执行制度完善、死刑适用限制和民生权益保障等问题上,充分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使刑法规范的科学性、合理性明显提高,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鉴于此,本刊特邀请九位刑法学者对《刑法修正案(八)》的内容进行全面地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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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报酬 刑法修正案 不支付 用人单位 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能力支付 行为方式 行为人 严重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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