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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新入境法规(五)——1990年6月1日实行了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部分修正法及省会
引用本文:张雅涛.日本的新入境法规(五)——1990年6月1日实行了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部分修正法及省会[J].国际人才交流,1991(4).
作者姓名:张雅涛
作者单位:日本明治大学 法学博士
摘    要:11.教育——法附表第一之二教育是从教授到native speaker。修正前入管法,在日本从事教育活动的居留资格是4-1-7“教授”,范围限于“在本国学术研究机关或教育机关从事研究的指导或教育”,“教授”两字顾名思义只有大学或学院等高等学府的教师方能当之无愧。而实际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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