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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形态及其法律保护
引用本文:陈雪娇,王继远.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形态及其法律保护[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09(5):136-140.
作者姓名:陈雪娇  王继远
作者单位:五邑大学,管理学院,广东,江门,529020 
基金项目:广东省江门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江门市文化财产保护法律制度研究" 
摘    要:各国立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与范围的界定存在明显的差异,但其物质形态大体包括符号形态、信息形态和权利形态。针对非物质文化财产的物质形态保护面临的危险与挑战,提出应更新保护观念,建议在“管理”“弘扬”“保存”和“保护”上下功夫,完善非物质文化财产法律体系。

关 键 词:非物质文化财产  物质形态  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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