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时代活体器官移植供体权利的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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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姝尧,杨芳.民法典时代活体器官移植供体权利的法律保护[J].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2(3):187-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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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姝尧 杨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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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南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 211189;安徽医科大学医学人文研究中心,安徽合肥 23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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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安徽省法学会研究课题(2020YBKT-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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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活体器官移植法律制度不断健全,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重在维护活体器官移植秩序,而在供体身体权、自主决定权等根本性问题上存在漏洞。民法典时代立法修法应当遵循《民法典》人格权编的基本原则,加强对供体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知情同意权、隐私权、撤销权、优先权等权利保护,优化供体补偿和宣传激励机制,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器官移植法律体系,切实保障供体身体健康,严厉惩治器官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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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活体器官捐献 供体 民法典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
收稿时间: | 2021/5/18 0:00:00 |
修稿时间: | 2021/6/29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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