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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公民社会培育中的公民主体建设
引用本文:何肇烈.试论公民社会培育中的公民主体建设[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高教版),2010(12).
作者姓名:何肇烈
作者单位:运城学院师范分院基础部;
摘    要:传统的中国社会始终持续着皇权无可替代、国家至高无上的权力控制模式,这种模式无限地放大集权主义甚至个人独裁,而民众的权利长期被压制。但随着现代民主社会的发展,信息资源迅速扩展与共享,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主法治进程得到快速推进,社会上非权力因素的成长与公民民主意识的普遍增强,要求我国在传统控制模式中融入社会非权力因素的有效参与以及公民的社会事务自我管理,稳定地推动我国公民社会健康成长,为我国民主法治建设提供持续的推动力。而公民社会一切实践与发展最终取决于其中的主体——公民的意识、能力、行为等。

关 键 词:社会转型  公民社会  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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