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中心区开放空间网络体系建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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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尔惟,贾梦圆,陈天.城市中心区开放空间网络体系建构研究[J].城市,2015(1):6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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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尔惟 贾梦圆 陈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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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设计所;2.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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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开放空间的含义随着时代变迁和研究角度不同而不断发展.开放空间的概念最早出现在1877年英国伦敦制定的《大都市开放空间法》.1906年修编的研放空间法》将开放空间定义为任何围合或是不围合的用地,其中没有建筑物或少于1/20的用地有建筑物,其余用地作为公园和娱乐场所,或堆放废弃物,或为不被利用的区域.这里强调了开放空间非建筑性、具有娱乐功能的特征.美国学者凯文·林奇认为,开放空间就是任何人都能在其中自由活动的空间,与土地所有权、大小、使用方式和景观都无关,他在此强调的是开放空间的公共性和社会性.C·亚历山大在《模式语言:城镇建筑结构》中对开放空间的定义则是任何使人感到舒适、具有自然的屏靠,并可以看往更广阔的地方,均可以称之为开放空间.这里突出了人们对开阔场所或景观的视觉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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