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毒品案件中的幽灵抗辩可能针对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等成罪要件的控方证明进行阻击,也可能就其刑事责任的大小进行罪轻辩护。针对幽灵抗辩,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对于证明责任的分配有着不同的分配模式,但被告人提出幽灵抗辩而不进行任何举证活动往往会招致诉讼不利结果。基于经验法则、无罪推定原则及毒品案件特殊性的要求,被告人应当承担幽灵抗辩所对应的举证责任。面对幽灵抗辩,立法上可考虑对毒品犯罪构成要件进行修正,以概括的故意取代明知,并规定持有毒品罪的未完成形态以合理分配毒品犯罪的举证责任。司法实践中,可以通过证明责任的转移并明确被告人证明责任承担范围、合理运用事实推定以及使用间接证据证明案件法律事实来压缩幽灵抗辩的存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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