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高管激励中的契约选择:隐性契约与显性契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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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敬湘,张衔.国有企业高管激励中的契约选择:隐性契约与显性契约[J].云南社会科学,20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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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敬湘 张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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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四川,成都,61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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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在中国国有企业高管的委托代理契约中,主要采取隐性激励契约而非显性契约.但有效的隐性契约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抑制机会主义行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利益.比较而言,隐性契约和显性契约各有优缺点.就我国国有企业而言,隐性契约为主的激励契约不能有效地防止委托代理双方的道德风险,降低代理成本.以显性契约为主、隐性契约为辅,能更好地激励代理人努力工作,是未来国有企业契约选择发展的趋势.必须将控制权收益中合理的部分纳入显性契约,同时明确禁止侵占、转移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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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委托代理关系 控制权收益 机会主义 显性契约 隐性契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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